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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買一樣東西


就要貼上我的姓名貼


原因是


我老是丟東西


而且都是丟頗貴重的東西


尤其是我的工作讓我每天住不一樣的飯店


原子筆.眼影.腮紅.洗髮乳.洗面乳


反正每一樣東西都是貼貼貼


還好還好


我有一群人很好的同事


讓我忘掉的東西大多數都有回到我身邊


我忘過一個五百多的眼影


我忘過三千多的褲子


我忘過六千多的錶


我忘過付了兩千多卻忘記要拿的藥品


諸如此類


還有一次


更誇張


已經下了團


在領隊車要回公司的路上


小魚突然叫了我


對我說


饅頭.妳東西忘在浴室.我幫妳拿了


喔!真的嗎??謝謝.謝謝


正當心裡還想著是洗面乳還是洗澡的忘記拿時


小魚從她的行李拿出一疊東西


大聲的跟我說


饅頭.妳的制服跟內衣褲忘在浴室了


我咧


,,,,,,,,,,,,,,,,,



司機大哥.有沒有洞?借我躲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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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啾踫麻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